價格: TWD 137.27
重要規定. (一)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目的(消費者保護法第1條). 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目的主要有二:保障消費者權益、促進企業良性發展。
1.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(通訊與訪問交易)規定: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,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
為保護消費者權益,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,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,特制定本法。 有關消費者之保護,依本法之規定,本法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法律。 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: 一、消
01.總則 · 02.消費者權益 · 03.消費者保護團體 · 04.行政監督 · 05.消費爭議之處理 · 06.罰則 · 07.附則.
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賦予消費者之重要權益: 一、商品設計、製造人及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(以下簡稱廠商)對商品或服務之瑕疵致造成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或
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。瞭解原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