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下稱金管會)持續推動非現金支付交易,並訂定新目標值「2026年非現金支付交易筆數達80億筆,交易金額達新臺幣10兆元」。
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: 一、一定金額:指新台幣五十萬元(含等值外幣)。 二、通貨交易:單筆現金收或付(在會計處理上,凡以現金收支傳票記帳者皆屬之)或換鈔交易。
現金交易是指成交和結算在同一天發生的交易方式。由於現金交易要求在較短的時間內進行結算,所以經紀人對要求進行這種交易的客戶有一定條件的限制。
1.節省成本-不再需要大量製作紙鈔、硬幣,降低相關成本;配合載具不再需要印刷發票/明細等資源 · 2.衛生問題-減少人與人在交易時的接觸,也可避免摸完錢再去碰
二、通貨交易:單筆現金收或付(在會計處理上,凡以現金收支傳票記帳者皆屬之)或換鈔交易。 第3條 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 一、憑客戶提供之
萬通互惠理財(MassMutual)的理財專員、擁有20多年經驗的牛鳳昀表示,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不要把現金存放在家裡或公司,儘量少用現金,多使用信用卡或支票。」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