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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16日 — 邱信詠店長這裡特別提醒,在簽署租賃契約時,若簽約人非房屋所有權人(如代理親友代簽),承租人應要求代理人出示經屋主簽署的正式委託書,以證明代理人有合法的 ...
一、房客在租屋簽約前,應透過證件確認房東身分,並要求要求提示產權證明(如:所有權狀、登記簿謄本等),確認房東為所有權人;若屋主委託他人代為簽約,可要求對方提供委託證明及
實務見解認為「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」,簡單來說,假房東雖然沒有權利出租房屋,但是因為租賃契約是債權行為,所以即使假房東沒有房屋的處分權也可以簽
2、出租人為代理人 · 3、出租人為二房東轉租 · 4、出租人為包租代管業者 · 第二步、租屋合約確認 · 第三步、完成租屋簽約 · 其他租
不過需要注意的是,有時候雖然是屬於屋主自租的情況,但是簽約人並非屋主本人,而是屋主的親朋好友或合作夥伴等,這個時候承租人就必須要去確認這位親朋好友或
契約還是有效,但如果簽約的對象不是屋主,且未經屋主同意轉租,日後真正的屋主可以依據民法第767條的規定,要求房客返還房屋,房客的損失則只能向非屋主的簽約對象要求賠償。
租屋簽約非房東本人如何辨別?簽約時可請對方出示相關文件來確認是否為本人,若請代理人,則要確認房東有確實授權,避免租屋簽約非房東本人的糾紛發生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