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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4日 — 根據中央社2月1日的報導,法務部檢察司長黃謀信表示,擬修正洗錢防制法,增訂人頭帳戶罪,意即無正當理由蒐集或提供帳戶,導致金流受影響者,將科以刑責,草擬 ...
至 於人頭戶使用者利用人頭戶為犯罪工具從事不 法行為,除應負相關刑事責任外,若該不法行 為構成侵權行為時,亦需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 。 故投資人切記千萬不要出借帳戶予他
至於提供3個以上人頭帳戶、或經警方告誡後5年內再犯者均科以刑責, 未來不會再有人頭帳戶不受法律規範。 該辦法規定,警察機關於必要範圍內,可將行為人
行政處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金管會)對內線交易行為有權進行調查,並可依法對違法
依據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》 ,如果緩刑沒有被撤銷就不會有記錄。 另外,判處幫助詐騙有罪,通常是得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,只要是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,
如果您被認定提供人頭帳戶供他人使用,那麼您可能會面臨刑事起訴。 因為人頭帳戶案件常涉及詐欺罪,根據刑法第339條,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。 然而,提供人頭帳戶者雖然並沒
集資炒股,刑責上身葉雪鵬(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) 前些日子新聞報導,一群在我們的社會裡算得上是高收入的菁英份子,包括頗有名氣的藝人、著名